【我为群众办实事】“法律大篷车”来了!海淀区公检法社携手送法进校园
2021年6月1日,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正式施行,对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提出了新的要求,同时也强调了社会工作专业参与未成年人保护与犯罪预防工作的必要性。为顺应两法新要求,持续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海淀区检察院以合适成年人、社会调查、观护帮教、观护救助等传统“检社联动”模式为基础,深化升级“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探索犯罪预防引入司法社工的新形式,形成“检察官社工双讲师”机制。国庆前夕,检社双讲课堂在北京市海淀寄读学校的大力支持下,以“法律大篷车”的形式第三次走进校园。
“法律大篷车”
法治需求的双向匹配
9月24日下午,“法律大篷车”活动在海淀寄读学校的操场正式拉开帷幕,提问-解答-反问-总结,“法律大篷车”打破传统法治课讲师的单向输出,由“公、检、法+社”分别搭组后,开设“夜店组”“摩托车组”“恋爱组”“打架组”“烟酒组”五个不同主题的“法治摊位”,学生根据自己的需求和兴趣分别前往不同“摊位”进行一对一法律咨询和互动,“匹配”成功的可获得印章一枚。
来自公检法社四部门的“摊主”——海淀分局法制支队未成年人案件审查中队队长李洋、警官徐铮,海淀区检察院第七检察部检察官李思瑶、检察官助理王敬敬,海淀法院少年审判庭法官曹晓颖、法官助理计莉卉,北京超越青少年社工事务所副主任李涵、服务部社工,被手持入场券的同学们团团围住,并被抛出形形色色的法律问题。
“王检察官,您能给我讲讲正当防卫吗?”
“李警官,家人被诈骗了,我们怎么劝都不听怎么办?”
“曹法官,未成年犯罪和成年人犯罪会区别对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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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调动学生参与活动的积极性,活动设置了答疑集章兑换纪念品的环节,纪念品除了与活动主题配套的手环外,还包括北京超越青少年社工机构的标志+联络方式、法律知识宣传手册等。短短一堂课的时间,法治摊位有针对性地回应了现场学生的法律困惑,在吸引学生的同时,提醒学生要注意相关行为的风险;同时,切实了解了学生对于法律知识的掌握情况、法治需求,为后续研发法治课程、创新法治形式奠定良好基础。
“检社双讲课”
法治内容的多维输出
“检察官,您能给我们的学生和家长做做家庭教育指导吗?”
“检察官,您能在课上加一些交友和心理学方面的知识吗?”
传统法治课所承载的“单一”法治内容,已经无法满足现阶段师生和家长对于法治教育的需求,而法治副校长在履职过程中缺乏教育学、心理学等方面的知识储备成为当前深化犯罪预防工作面临的最大困境。海淀区检察院在原有的预防犯罪教育基础上引入专业社工力量,以“法治进校园”为依托创新推出“检察官社工双讲师”制度,按照学校一般课程内容要求(例如校园欺凌、青春期教育),将教育学、心理学、社会学等多维度内容融入法治教育,提升普法质效,也补齐传统法治课在“心理学、教育学”的短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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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日,两法实施第二天,海淀区检察院第七检察部的检察官和超越社工第一次以“双讲师”的形式共同站上法治讲堂,将趣味融入了生理卫生知识、心理学知识、男女交往等内容的《预防性侵害,你不知道的那些事》分别呈现给男生、女生专属课堂。
“小小导航员”现场说法
法治思维的深度体验
“对方先打了我,我当然可以打回去,这是维护我的正当权益!”
“可是打架的代价太大,赢了进派出所,输了进医院!”
辩论席上“现身说法”的小小法治导航员给台下的学生们带来了一场精彩的辩论。“小小法治导航员”是海淀区检察院探索检校共建的新模式,由选拔出的各年级学生代表组成,与检察官、社工开展联合普法宣传,让学生由普法受众变为普法主体,由被动接受到主动学习,在体验式的法治教育中实现自我教育和普法宣传相结合。
此次“小小法治导航员”现场说法,在“对方先打了我,我能不能打TA”一题中,有理有据有法地分析辩题,在你来我往的抗辩中表达自己的观点,在体验式的法治教育中拓展和加深法治思维,也给更多同学起到学法、懂法、守法的示范推动作用。
供稿 | 李思瑶、王敬敬
摄影 | 钟心宇(检察日报全媒体记者)
编辑 | 斯涵、单凯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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